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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金融机构和金融人才在津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
对在本市新设立或者迁入本市的法人金融机构,根据实收资本给予一定补助,其中实收资本2亿元(含)以下的部分,按照4%给予补助;2亿元至10亿元(含)的部分,按照2%给予补助;超过10亿元的部分,按照1%给予补助;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上述法人金融机构在本市新购或者新建的自用办公用房,按每平方米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创新发展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继续解放思想、积极探索,坚持以国际化视野、颠覆式思维统筹谋划改革创新, […]
天津现代服务业向高端化专业化拓展
政策加持让产业发展强健“筋骨”,天津现代服务业层次和规模不断提升,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据市发改委介绍,2018年底,我市金融、科技服务、信息服务、商务租赁等资本技术密集型行业占服务业比重达到41.7%,同比提高0.5个百分点。其中,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技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高速增长,增速分别为42.1%、10.1%、48%,高于服务业平均增速。
天津税收优惠汇总,这些地区可享80%奖励!
前言:天津,中国四个直辖市之一,位于环渤海经济圈的中心,是首批沿海开放城市。天津在“京津冀协同发展”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其发展定位是“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北方 […]
天津市民营企业总部认定奖励办法
民营企业总部在津新投资注册,实收资本在1亿元至5亿元的奖励1000万元;在5亿元至10亿元的奖励2000万元;在10亿元以上的奖励3000万元。奖励资金在认定后一次性拨付。
国务院关于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有关问题的意见
国发〔2006〕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是在新世纪新阶段,党中央、国务院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 […]